作者: darkwave ( O_o ) 看板: Militarylife
標題: Re: [心情] 超贛 被人寫自白書捅違禁品
時間: Sat May 26 11:07:55 2012
這讓我想到一件事情,又忍不住要講古一下..
在基地期間會固定時間開行車安全大會,某次晚上開這會的時候,
營上的士官長們就各自帶著幾位幹部跟阿兵哥,各連每組人馬交換安檢。
一連搜二連,二連搜三連,三連搜營部連,營部連搜一連這樣。
寢室內的置物櫃、黃埔包、床墊枕頭等等,據說甚至連浴廁天花板夾層都有看。
一次搜下來成果豐碩,裡面最大宗的當然就是違禁的手機。
處分名單一下來,幾十名弟兄包含幹部都被禁假處分,最重的好像禁了五還六天。
連上受處分的弟兄之中免不了有人忿忿不平。
揚言要捅高官違紀, (因為很多人都知道我們營某些長官自己就帶照相手機)
甚至還想找人堵當晚搜他東西的弟兄, (怎麼不是說要打士官長?)
也有人堅信自己只是放在包包裡面,沒有因為拿出來使用被抓就不算違紀,
還想打1985申訴好免除禁假處分。
不過最後似乎都是不了了之,至少聽他們嚷個幾天就沒再聽到下文,
我猜大概也是事後自己想想自知理虧就沒真的去做什麼動作了。
不是說觀念一定要多好還是怎麼樣,只是有些事情根本就是常識的問題了。
軍中帶違禁品的案例真的多到數不清,都沒被抓到也平安退伍的大有人在。
但這些都並不是能夠理直氣壯要求自己免受處罰的藉口。
軍中有軍中的規定,你要挑戰規定,就要有那個屁股。
不要說你是因為被別人捅出來所以很無辜,
當你決定要帶違禁品進營區的時候,就應該想到這種後果。
苦主這字眼不是你給這種處境在用的。
※ 引述《make20 (Mrtman)》之銘言:
: 一個月前 有個隔壁連的白目站哨用智慧手機當場被泡泡抓到
: 於是那白目寫了自白書 捅出一堆人... 也包含了我攜帶的違禁品
: 有我們連的 也有隔壁連的
: 他們的連長只懲處了那個被抓到的白目 (聽說是禁閉)
: 而我們的連長前幾天把我抓去
: 說要我找POA寫自白書 加上下次收假要把頭髮剃成跟新訓一樣
: 然後要送禁閉
: 其實...
: 我一直在想 違禁品 像我這樣是不是東西沒有被抓到就不算
: 但那白目用自白書捅我 連長才知道我曾經有帶
: 這樣就要關我禁閉我可不可以打1985
: 但似乎這件事打1985 就大條了
: 另外...連長的內務櫃裡 放了數本成人書刊
: 我應該...怎麼辦好...
: 請原諒我稍微竄事件細節 跟單位
: 苦主還有好幾個月的兵要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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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哇塞,一大早就一堆人排在大門口等放假,哪個單位的阿?」
「轉診連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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◆ From: 59.104.91.185
※ 編輯: darkwave 來自: 59.104.91.185 (05/26 11:08)
推 ichiro0626:很多白目就很喜歡挑戰規定 不過像要偷渡手機 其實一般 05/26 11:28
→ ichiro0626:沒照相的還好 硬要帶照相的就活該死好 05/26 11:28
推 skyjazz:要偷渡就偷渡 被別人知道才是活該死好 05/26 11:30
- May 26 Sat 2012 11:3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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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e: [心情] 超贛 被人寫自白書捅違禁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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